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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臺灣常常看到以「光鹽」為名稱的團體,像光鹽愛盲服務中心、光鹽團契等等,大抵都是和天主教或基督教有關係的慈善單位或宗教社團名稱。許多不是基督徒的朋友對這個名詞大概都很陌生,不知道「光鹽」是什麼意思。

「光鹽」一詞出自聖經基督徒經典(俗稱新約)裏的瑪竇(瑪太)福音第五章第13 - 16節,這是所謂的山中聖訓的一部分:

你們是地上的鹽,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﹖它再毫無用途,只好拋在外邊,任人踐踏罷了。 你們是世界的光,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 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 照耀屋中所有的人。 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耀你們在天之父。

耶穌勸勉跟隨他的人要記得他們對社會的責任,以及在社會中應當扮演的角色。他用光和鹽作比喻,說跟隨他的人應該像社會的光、像社會的鹽。一個名不符實的基督徒不再是基督徒,就像失了味道的鹽巴不再是鹽、黯淡熄滅的燈火不再是燈一樣。

可是什麼是「社會的光」?什麼是「社會的鹽」?

耶穌說的光,並不是我們平常講的為國爭光的「光」,那個「光」是光榮,替國家社會爭取了光榮,走起路來,擡頭挺胸,意氣飛揚,自己也覺得很有面子。

耶穌說的「做社會的光」,目的不在顯揚自己,而是要照亮世界,讓世界的美善顯露出來;是要照亮別人,讓別人的長處能夠顯耀出來。不過做世界的光,舉著燈火,大家都還看得出光的來源在那裏,要完全埋名隱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「做社會的鹽」,就如同我們作菜時加鹽,是爲了讓菜肴的美味襯托出來,同樣地,耶穌勸勉跟隨他的人,要奉獻自己,好增加社會環境的品味,讓四周人的優點都更有機會發揮。可是在品嘗山珍海味的時候,有誰還會去注意菜肴裏頭的幾許鹽巴。「做社會的鹽」,能夠甘心情願的默默努力,這種「左手做好事,不讓右手知道」的精神,是很不容易的。

但是我們社會中許多基督徒,以及許多沒聼過耶穌道理的善男信女,他們真的是日復一日地默默付出,不求任何名位,不求任何表揚,救災濟難,從來不爭取第一。這些人,不管聼過耶穌「光鹽」的勸言沒有,他們真正的是「社會的光」,是「社會的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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