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首雙重協奏曲是布拉姆斯的大提琴家朋友的委託創作,
本來是為大提琴寫一首協奏曲,可是布拉姆斯另有打算,起了一箭雙鵰的計劃。
布拉姆斯的雙重協奏曲
Issac Stern / Yo-Yo Ma / Claudio Abbado / Chicago Symphony Orchesttra
第一樂章:快板
/
第二樂章:行板
/
第三樂章:不太過分的甚快板
/
布拉姆斯的這首雙重協奏曲(Concerto in A Minor for Violin, Cello and Orchestra, Op. 102),譜成於1887年,是布拉姆斯的最後一首管弦樂作品。全曲分成三個樂章。第一樂章是快板,第二樂章是行板,第三樂章是不太過分的甚快板。
這首雙重協奏曲是由大提琴家羅伯.豪斯曼委託創作,原來他是希望布拉姆斯只為大提琴寫作一首協奏曲,可是布拉姆斯當時心中別有所思,因為他曾經為了反對小提琴家好友姚阿幸再娶的婚姻,而與小提琴家絕裂多年,這使他心中深深記掛,在接到這項邀約後,他起了一箭雙鵰的好計劃,那就是何不同時讓三方都獲利?結果他就寫下了這首為小提琴與大提琴合奏的協奏曲,後來當他把這首曲子的樂譜呈給姚阿幸看後,後者很爽快的就答應了首演的工作,並且還來信指正布拉姆斯一些小提琴部份的細節,兩人也因此重歸於好。這首協奏曲特別的地方在,其中有布拉姆斯原本計劃要寫,但是從未問世的第五號交響曲中的樂念,所以這首協奏曲事實上聽來有些像是一首交響曲。
作曲家布拉姆斯(1833-1897)是德國浪漫時期作曲家,主要作品有交響曲四首,鋼琴協奏曲兩首,小提琴協奏曲,這首小提琴和大提琴雙重協奏曲,兩首序曲,以及德國安魂曲。他也寫了許多變奏曲和室内樂,獨奏曲,和藝術歌曲。
布拉姆斯雖然是浪漫時期的重量級作曲家,但是他對古典時期的巴哈和莫札特的音樂非常嚮往,他的崇拜貝多芬是舉世皆知,怪不得有人把他的第一交響曲說成貝多芬的第十交響曲。但是這樣說,其實是對布拉姆斯的一種侮辱。因爲在十九世紀的作曲家中,除了布魯克納以外,恐怕沒有人的交響樂曲可以比美布拉姆斯的四首交響曲了。他的作品影響了後來二十世紀的馬勒和西貝流士。
另一個影響布拉姆斯很大的作曲家就是舒曼。舒曼極其提拔布拉姆斯,後來舒曼精神病發,布拉姆斯也極力照顧舒曼。布拉姆斯也仰慕克拉克舒曼,舒曼死後,布拉姆斯繼續照顧克拉克。布拉姆斯終其身,沒有結婚。
留言列表